大港股份

大港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12-13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8-077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江苏港汇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港汇化工”)、镇江出口加工区港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港诚国贸”)、镇江港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港源水务”)、控股子公司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港龙石化”)经营和发展,公司拟为港汇化工、港诚国贸、港源水务、港龙石化综合授信及港源水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共计5,340.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拟为港汇化工提供担保金额500万元

因经营发展需要,子公司港汇化工拟向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申请金额为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港汇化工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2、拟为港诚国贸提供担保金额500万元

因经营发展需要,子公司港诚国贸拟向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申请金额为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港诚国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3、拟为港源水务提供担保金额共计3,840.72万元  

因经营发展需要,子公司港源水务拟向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申请金额为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拟以生产设备与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金总额3,340.72万元。公司拟为港源水务上述综合授信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租金总额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4、拟为港龙石化提供担保金额500万元  

因经营发展需要,子公司港龙石化拟向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申请金额为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港龙石化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计划、资金安排和授信时间,签署上述担保合同。

上述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港汇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3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银溪西路2

法定代表人:朱慧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批发及仓储(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化工产品的仓储(许可证所列范围之外的危险品除外)。化工产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五金电器、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的批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及技术除外);国际货运代理;装卸服务;工业盐的零售;矿石、矿粉的销售;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金属材料、金属矿石、焦煤、煤炭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汇化工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港汇化工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末的资产总额为15,611.07万元,负债总额为12,713.05万元,净资产为2,898.0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2,218.94万元,利润总额为-259.83 万元,净利润为-195.93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8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26,465.34万元,负债总额为24,413.28万元,净资产为2,052.0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2,582.86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4,186.35万元,利润总额为-1,127.95万元,净利润为-845.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镇江出口加工区港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0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7号103室

法定代表人:沈伟

注册资本:3,5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国内水路代理;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市场主体和经营项目);煤炭的销售;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堆场、中转、装卸、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机电仪表、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生活日杂用品、黑色有色金属的批发、零售;贸易经纪与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诚国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港诚国贸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末的资产总额为45,835.39万元,负债总额为42,533.62万元,净资产为3,301.7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1,327.90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4,686.79万元,利润总额为113.21万元,净利润为84.19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8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74,022.62万元,负债总额为70,908.20万元,净资产为3,114.4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2,296.78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4,255.44万元,利润总额为-249.81万元,净利润为-187.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镇江港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9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1

法定代表人:眭洪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用水生产供应;管道安装维修、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源水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港源水务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末的资产总额为7,445.52万元,负债总额为2,009.39万元,净资产为5,436.1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914.81万元,利润总额为222.90万元,净利润为166.74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8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5,847.04万元,负债总额为1,257.45万元,净资产为4,589.6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712.44万元,利润总额为204.63万元,净利润为153.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8月17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88

法定代表人:茅文卿

注册资本:2,067.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租赁、维修货物、管道运输;建筑材料、有色金属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龙石化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港龙石化67.7%的股权,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持有港龙石化22.6%的股权,镇江中油京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港龙石化9.7%的股权。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镇江中油京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事项上述两公司没有提供担保。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末的资产总额为11,982.97万元,负债总额为8,244.67万元,净资产为3,738.3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92.89万元,利润总额为111.75万元,净利润为82.3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8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12,953.77万元,负债总额为9,454.14万元,净资产为3,499.6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625.52万元,利润总额为-238.49万元,净利润为-238.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港汇化工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综合授信500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

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2、为港诚国贸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综合授信500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

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3、为港源水务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综合授信500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

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4、为港源水务与万宝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租金总额3,340.72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

担保金额:3,340.72万元人民币。

5、为港龙石化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综合授信500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

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港汇化工、港诚国贸、港源水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港龙石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港龙石化拥有绝对控制力,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盘活子公司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对子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模式,能够实时监控子公司的资金流向和财务状况,因而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港汇化工500万元、港诚国贸500万元、港源水务500万元、港龙石化500万元综合授信和港源水务融资租赁租金总额3,340.72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4,575.31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的21.89%。上述担保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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