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搜索
X
>
>
>
大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主营业务

新闻中心

投资者关系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集团概况

大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分类:
信息公告
2019/04/17 15:47
浏览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作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2018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审核

我们认为:拟审议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而发生的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审计责任与义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邹雪城         芈永梅         岳修峰 

 

 

2019年4月17日

投资者关系

地址 / ADD : 江苏镇江新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11楼

电话 / TEL : 0511-88901888

传真 / FAX : 0511-88901188

邮政编码:212132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