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

大港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9-05-28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9-038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港股份,证券代码:002077)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年5月23日、5月24日、5月27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2019年4月15日和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收购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65.583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嘉兴芯创智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江苏科力半导体有限公司收购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65.583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收购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65.5831%股权的公告》。截至目前,上述事项正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19年5月23日,公司收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传票和《应诉通知书》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鉴于王刚与李昊青、王毓关于公司股份纠纷事宜,李昊青、王毓已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冻结了王刚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共计31,394,584股,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该项诉讼。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2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公告》。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股东王刚所持限售股39,009,955股、高雅萍所持限售股6,273,234股、镇江艾柯赛尔投资管理合伙(有限合伙)所持限售股2,608,414股,上述限售股于2019年5月26日限售期届满,目前公司正根据有关规定协助上述股东办理限售股的解限事宜,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况。

6、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经查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8、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第二部分涉及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9年半年度业绩在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的业绩范围内,具体详见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或《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公司近期股价波动较大。2019年5月份,公司已因股票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先后发布了两次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9日、5月1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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