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

大港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19-06-20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9-042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刚及其一致行动人镇江艾柯赛尔投资管理合伙(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5,602,9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58%)的股东王刚及其一致行动人镇江艾柯赛尔投资管理合伙(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艾柯赛尔”)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89,7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62%)。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艾柯赛尔《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的名称

公司职务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王刚

副董事长

52,994,584

9.13%

艾柯赛尔

2,608,414

0.45%

合计

55,602,998

9.5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因王刚及艾柯赛尔自身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王刚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艾柯赛尔作为公司2016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而获得的股份。

3、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王刚及艾柯赛尔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3,589,7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62%,其中王刚计划减持不超过981,3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7%;艾柯赛尔计划减持不超过2,608,4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5%。

4、本次拟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艾柯赛尔减持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50%,即不超过1,304,207股。

6、本次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刚及艾柯赛尔在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时对股份减持所作承诺、其他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王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①股份限售承诺:王刚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分两期解锁:第一期: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王刚已履行2016年度业绩补偿承诺之日后,王刚可转让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25%;第二期: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王刚已履行全部业绩和减值补偿承诺之日后,王刚可转让届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

②其他承诺:王刚作为公司副董事长,在任职期间及就任时确认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王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王刚已完成全部业绩承诺,且上述股份已分别于2017年5月26日和2019年5月3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王刚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刚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艾柯赛尔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份限售承诺:艾柯赛尔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时,若因艾科半导体未能达到利润补偿协议下的承诺而导致艾柯赛尔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上述锁定期延长至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艾柯赛尔已完成全部业绩承诺,且上述股份已于2019年5月3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艾柯赛尔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艾柯赛尔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王刚和艾柯赛尔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中王刚涉及的股份尚处于质押状态,王刚需要先解除上述股份质押后方可实施上述减持计划,王刚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王刚及艾柯赛尔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继续遵循上述相关规定,并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督促上述股东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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